新版电子发票已没有发票专用章。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里明确提出将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以及基本使用规定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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