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1970-01-01 08:00:00 股市快讯 0次阅读 投稿:佚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458,015股,占【罗普特(688619)、股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1.31%,限售期限自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36个月。

罗普特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万股,并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87,288,01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880,09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407,91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458,015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3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1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新汇金(龙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罗普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罗普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458,01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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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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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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