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970-01-01 08:00:00 股市快讯 1次阅读 投稿:佚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李雷委托董事长乔德卫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曙光委托董事仲夏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香港绿动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动”)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用于香港绿动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货币,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石首公司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置换的议案》,为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全资子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固定资产贷款以置换原固定资产贷款和偿还部分集团内部借款,担保条件不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控合规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内控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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