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SZ)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2-10-09 16:17:07 股市快讯 3次阅读 投稿:佚名

智通财经APP讯,富春股份(300299)(300299.SZ)发布公告,富春股份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及总裁陈苹女士(以下简称“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相关方提供的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缪品章先生、陈苹女士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9号、处罚字【2022】150号),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先生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缪品章先生的行为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对缪品章先生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女士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对陈苹女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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