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全面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接收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1970-01-01 08:00:00 股市快讯 0次阅读 投稿:佚名

  2月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明确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接收中国证监会深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以下简称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深交所明确,主板在审企业,深交所对其的受理顺序,不作为深交所对其的审核顺序,深交所按该企业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主板在审企业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新申报企业。

  深交所将正常推进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在深交所审核中的创业板企业,应当根据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实施的注册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更新申请文件,于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符合新规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更新版申请文件可在下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者更新财务数据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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